新京報訊 2月20日,安徽省藥監局發布的最新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安徽道源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因生產不合格藥品被罰。
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4年9月20日,接省局《關于轉辦不合格藥品檢驗報告的函》(藥監綜便函〔2024〕351號),標示為安徽道源堂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白芍(批號231101)經酒泉市藥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不符合規定,報告編號:JQ2024YC00097,檢驗項目-部分檢驗,不合格項目為【檢查】二氧化硫殘留量(標準規定為應不得過400mg/kg,檢驗結果為482mg/kg,不符合規定),被抽樣單位玉門市姚正儒中西醫結合診所。企業對該批產品提出復驗,2024年11月11日,接甘肅省藥品檢驗研究院復驗報告(報告編號:GS2024YW00184),復驗結果為不符合規定(標準規定為應不得過400mg/kg,檢驗結果為424mg/kg)。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2019年修訂),安徽省藥監局決定沒收不合格白芍(批號231101)46.11kg;沒收違法所得24963.88元;處罰款58萬元;罰沒款共計604963.88元。
據天眼查,2024年5月17日,該企業還因生產的白鮮皮(批號:230301)不合格,被安徽省藥監局沒收中藥飲片白鮮皮(批號:230301)58.652kg;沒收違法所得4841.26元;罰款13萬元;罰沒款共計13484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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