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云南訊 近日,云南省藥監局制定并印發《藥品安全風險會商管理規程》(以下簡稱《規程》),落實國家藥監局關于推進加入藥品檢查合作計劃(PIC/S)的統一部署,積極對標國際藥品監管標準,在藥品安全風險防控體系科學化、規范化、國際化建設中邁出重要一步。
《規程》要求,成立局長擔任組長的藥品安全風險管控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藥品安全風險會商工作組負責具體工作。明確全省各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藥品安全風險防控職責和權限,對藥品安全風險等級劃分、“兩品一械”全生命周期各領域各環節風險識別,以及藥品安全風險會商發起時機等事項進行規范。要求一般風險由風險排查單位即排查即化解;中等風險原則上提交集體會商研究后,采取措施控制風險;重大風險應立即提請會商研究,并視情況啟動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規程》的制定全面貫徹了PIC/S評估中關于藥品全生命周期風險分類與分級、動態監測、閉環管理的系統性管理理念,有利于進一步提升云南省藥監局藥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的質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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